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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08 “三荒”double好久没有写blog了,要忙的事情太多。网上的消息、身边的事情也一直不断的让我有不少的想法,今天稍为空一点,集中起来写一下吧。 所谓“三荒”,就是指“荒唐”、“荒谬”还有“荒诞”,各有2件事情。 1、荒唐之一: 有一个叫石靖的女人,现在算是出名了。通过google的PicasaWeb,能够搜到无数她的照片。起因也是一件挺荒唐的事情。居然就拍了照,居然就放在了网络上,居然还是公开的,居然被人搜到了,居然她就出名了。现在网络上有无数人都收藏了她的照片,并且公开展示,说实话,这应该算是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的事情。更加荒唐的是,她否认这是她本人的照片,说是被人PS了,而且还是3D建模后PS的。然后还有所谓的PS高手出来分析,说不可能是PS。唉。。。。 2、荒唐之二 最近马六的名声不太好,因为前段时间有一个南京的马六车友会,在高速公路上围堵悍马。居然他们还很得意的把视频发到了网上。居然在网上遭到了一边倒的谩骂。居然,还有人发动了人肉搜索引擎,公布了他们的各种私人信息。居然,还有人因此压力过大生病住院了。居然,还有人进一步联想,骂这帮南京人,忘了国耻,开了日本车,要算是汉奸。还听说公安拘捕了其中一人,又听说是谣言,唉。。。 荒唐的事情,一开始都是小事,到了互联网时代,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卷入,搞成一个大荒唐。 3、荒谬之一 前一段时间一直闹得沸沸扬扬的博客实名制,最终以自律公约的面目出现。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说,推出该公约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互联网的自由性。”摘抄两条: 第十条 博客用户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改正,直接删除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或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我明确的反对这种荒谬的公约。虽然我一直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在网上写文章。 4、荒谬之二 又是发生在南京,最近有一个小伙子叫彭宇遇到了一场蹊跷的索赔官司。有一个介绍得不错的视频,是老罗贴出来的。 最为荒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 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原、被告一致认可上述给付钱款的事实,但关于给付原因陈述不一: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被告认为是借款。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等书面材料。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被告证人证明原、被告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本次事故,从该事实也可以推定出原告当时即以为是被被告撞倒而非被他人撞倒,在此情况下被告予以借款更不可能。综合以上事实及分析,可以认定该款并非借款,而应为赔偿款。 这两段话,简直荒谬得惊天动地! 5、荒诞之一 有一个名字,现在也算是红遍大江南北了。——徐新贤——这位党的好干部,最近牺牲了。下面请看报道: 优秀共产党员徐新贤因公牺牲 随后的消息更正,也很有意思,就不再全文转载了,给个link大家慢慢欣赏吧。 6、荒诞之二 这是南都周刊上的一副漫画,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医生在手术台上还在考病人,什么是“四害”。在上海,这个问题得到了更加妥善的解决。我老婆因为生病要住院开刀(不敢写医院的名字,因为刀还没有开呢。)因为医院要迎接检察,这一周停止手术,所有的手术都顺延到下周再做! 无言。。。。 September 03 一个身患白血病的基督徒在求救!转帖,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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